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与今年3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收支总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56.50亿元,完成计划的94.8%,增长4.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6.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10.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104.48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14.2%。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11.88亿元,为预算的96.9%,下降4.4%,主要是由于煤炭、冶金、焦化、电力等主导行业减收所致;营业税28.62亿元,为预算的92.4%,增长9.3%,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及基础建设投资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和商业服务业快速发展所致;企业所得税21.26亿元,为预算的86.7%,增长2.2%,个人所得税5.81亿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14.7%。
非税收入21.70亿元,为预算的100.2%,下降3.0%。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37亿元、罚没收入3.96亿元、专项收入8.74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37亿元、其他收入1.02亿元。非税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取消和免征了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使得我市市级行政性收费收入下降15.8%,减收1.19亿元;二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从2013年起,煤矿排水征收的水资源费由省地税代征,属于省级固定收入,导致我市水资源费收入规模减少,较上年下降46.3%,减收0.2亿元。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0.37亿元,完成预算的133.8%,增长116.6%(主要是国土收入增加)。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3.2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6亿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68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1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6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59亿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47.2亿元,为变动预算(下同)的86.3%,增长18.8%。主要科目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20.23亿元,为预算的90%,增长0.2%(2013年政府性基金中的地方教育附加和国土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安排的教育支出增长较多,按全口径教育支出计算,财政性教育资金总投入32.04亿元,增长40.3%);科学技术支出1.40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5.7%,主要是因为2012年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一次性因素影响1.8亿,导致2012年基数较高,同时加大对县区科学技术转移支付25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5亿元,为预算的87.3%,下降10.9%,下降原因主要是水资源费支出减少及增加了对县区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亿元,为预算的84.8%,下降10.7%,下降原因是因为2013年省补助的就业资金较上年减少4700万元,同时市本级加大对县区就业补助资金的转移支付84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7亿元,为预算的94.3%,增长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5亿元,为预算的92.6%,增长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7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44.5%,主要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201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569.41万元,比预算减少4725.56万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26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3.13万元,公务接待费2039.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5196.29万元。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53.7亿元,为预算的79.9%,增长167.3%。其中,国土收入支出114.8亿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支出8.98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4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2.2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9.2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5.93亿元。
(三)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今年7月,省财政通过批复2013年决算增加我市补助4.06亿元(超收奖励结算2.93亿元,支持太原市率先发展资金1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0.06亿元,价调基金手续费0.04亿元,其他补助收入0.03亿元),减少我市补助0.05亿元(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扣款专项上解0.04亿元,拖欠日元贷款扣款专项上解0.01亿元),增减相抵,省财政净增加我市决算补助4.01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县级财政实际情况,省市财政的补助按规定向县级分配后,与上报决算相比,市本级净增加补助收入0.97亿元,扣除当年安排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外,市本级净结余增加9670万元(2014年3月份人大会报告的净结余为88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 186.1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6.19亿元,返还性收入1.87亿元(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收返还4.37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67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0.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32亿元,上年结余11.97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亿元,调入资金0.08亿元。
201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61.7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47.2亿元,上解支出4.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亿元,调出资金1.57亿元(按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的水利基金)。
上述收支相抵,2013年市本级滚存结余24.43亿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今年使用的支出23.45亿元后,市级可统筹安排的净结余为9758万元。
总的看,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a}*]和市人大依法有效监督密不可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问题,如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发展后劲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融资困难增加,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预算绩效管理亟需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待继续深入推进等等。审计报告中的情况也表明在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的是由我市财政收支结构的特点决定的,有的是由财税改革不到位导致的,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与财政预算管理紧密相关。我们将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201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复杂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狠抓收入,优化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实现“双过半”,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良好。
(一)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1.83亿元,为预算的56.3%,增长12.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42.24亿元,为预算的41.8%,增长13.7%。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87亿元,为预算的42.3%,增长51.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78.73亿元,为预算的30.8%,增长113.4%。
(二)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3.28亿元,为预算的54.8%,增长7.9%。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72.51亿元,为预算的43.3%,增长33.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97亿元,为预算的37.3%,增长82.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3.86亿元,为预算的31.7%,增长151.6%。
上半年,我市财政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增速呈回落趋势,经济下行带来减收因素较多。二是县级情况总体好于市级,但县区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从增幅看,县级较市级高9.1个百分点,但是有5个县区处在负增长区间,县区间发展不平衡加剧。三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普遍回落带来税收收入增速回落明显。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速为19.8%,比一季度回落8.3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下滑明显。四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09.4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有力保障了社会稳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上半年,面对复杂局面,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a}*]下,团结奋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促进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推动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调节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全面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扎实推进营改增扩面改革。全面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取缔一切涉煤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的征收标准,严格按政策规范执行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5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拨付52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十大主题产业园和设施蔬菜建设。积极落实支持园区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振兴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下达资金2.5亿元,支持推进五中、十二中等市直学校新校区建设。下达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9.03亿元,支持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60元,全市城乡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拨付公交运营补贴3.6亿元,支持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支持省城“每日四种蔬菜一元钱”惠民活动。拨付3725万元支持“百院兴医”项目及重点公立医院建设启动。下达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九院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环保资金4.15亿元,全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已开工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上半年,市财政累计向城建投融资公司下达各类支持资金55.8亿元,直接安排还本付息及项目建设资金14.4亿元,确保了城建投融资公司的良好运转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财政制度体系,规范理财行为。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定额,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今年预算安排中又对市直部门2014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压减,较上年预算减少5239万元,下降23.5%,较上年决算减少513.44万元,下降2.9%。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求所有项目预算都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对3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资金分配和2015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服务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年初的政府预算报告,首次进行了全口径预算汇报。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人代会后,市级117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公开到了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太原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及应对预案》,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太原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管理办法》(讨论稿),加强了对融资公司的监管。结合2014年的财政收支预计情况,对2014年市级新增融资规模进行了测算,合理确定了融资规模。
总体看,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下半年,面对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原材料行业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短期内不会逆转,煤炭需求及价格回暖不易,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都将影响后几个月的财政收入,实现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深入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社区事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预算执行进度需要加快。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观念不强,缺乏资金使用时效性和均衡性,有些部门不能及时向市政府申报项目,或者项目和资金不匹配,致使专项资金下达迟缓,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今年中央继续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转贷我市15亿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待转贷资金正式下达后,我市将相应变动支出预算,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三、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加快率先转型跨越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财政预算。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加强收入动态监控分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征应缴收入悉数归入国库,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考核任务。二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同时,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保障好重点工程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前期调研,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方案和督查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考核,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企业减负、煤炭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要求开展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清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市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a}*]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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