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近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业内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顶层设计”定调。业内将其解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并呼吁政策早日出台。
潘功胜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调。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应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冷静观察新的金融业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实质,分类进行强度不等的监管。注重监管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
此外,潘功胜表示,应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套利。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从业机构将线下业务搬到线上的,要在当前金融监管框架内,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进行监管。同时,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在市场主体要正确理解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方面,潘功胜表示,行业自律水平与监管强度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实质上体现的是监管层面对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和暴露,会迫使监管部门降低监管容忍度、强化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行业发展。潘功胜督促各市场主体深入理解效率和风险的均衡,需要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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