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局同意设立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批复
王庆红、姜敏:
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王庆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500050003;姜敏,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500050015。
三、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王庆红;办公地址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
四、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五、苏州起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50688。
请你们持本批复文件,于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应于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我厅备案。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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