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20峰会[*{a}*]人声明,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计划实施达成共识。这对中国而言,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反避税与避税,实际上是一场各国税务部门与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记者将从“中国反避税*9大案”说起,揭秘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解读
 
  哪里创造利润,就在哪里征税
 
  G20确定的改革原则是,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中国是“世界工厂”,创造着世界的价值;同时中国也是世界市场,实现着世界的价值。G20税收共识总体上对中国等实体经济活动丰富的国家有利,对避税地和低税国家不利。
 
  案件
 
  空有GDP却不见税收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业,总部设在美国。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该企业财务报表显示,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累计亏损巨大,并不是因为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差,而是因为利润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
 
  在进行了大量论证后,我国税务部门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终获得了美方的承认。最终,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一些税务专家告诉记者,这一案件揭示出跨国公司避税的惯用手法——转移利润,也就是通常说的“空有GDP,税收不见了”。
 
  未来
 
  多举措反避税
 
  近些年,税务总局初步构建了反避税防控体系,成功阻止了欧美经济危机中外国母公司向中国子公司的损失转移。另外,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开发跨国公司利润指标监控体系,全面跟踪和监控在华跨国公司利润水平变化情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反避税一些法律规章的操作性、监控水平以及人才素质等方面尚面临诸多挑战,而借助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中国可以主动出击,尽快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大大提升反避税水平。
 
  链接
 
  那些“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是指那些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允许境外人士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不对其征收或是征收极低的所得税。位于加勒比海上的开曼群岛,可谓全球最为知名的“避税天堂”,宜人的热带气候是岛上*10资产,但几十年来从不征收所得税的政策,却让这个仅有6万居民的岛国有几十万家注册公司,成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
 
  除了开曼群岛,国际上能称得上“避税天堂”的还有不少,包括列支敦士登、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塞舌尔、圣基茨和尼维斯、泽西岛、百慕大群岛等等。除免税外,这些国家还有资金进出自由、注册方便、监管力度小、信息保密性强等特点。综合新华社
 
  盘点
 
  花样百出的违规避税手法
 
  借集团业务重组避税。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全球营运或财务中心等机构,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缴纳服务费,再通过总部制定的方法将利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但这种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国子公司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税收减少,这从本质上也是一种利润转移。
 
  利用避税港,向境外转让股权等方式避税。例如,在某避税港注册的A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资人在另一避税港注册C公司,C公司以低价回购A公司,而获利收入主要来自B公司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升值,本应向中国缴纳税款却最终无法收回。
 
  一些更隐蔽、更专业的避税手段也经常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组合伙人梅杞成说,与众所熟知的偷漏税等违法手段相比,避税行为最显著特征就是利用税法漏洞或特别优惠政策,故意做出与正常商业经营不一致的安排,从而在税收上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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