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江奉化建成仅20年的居民楼倒塌,“80、90后”楼房“未老先衰”,专家说建筑实际寿命与设计目标差距较大。 经济之声评论:漠视房屋质量安全就是拿生命当儿戏。
央广网财经北京4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日前,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据*7的调查,开发商奉化市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早被吊销。经过近一天协商,塌楼居民没能接受政府的补偿方案,他们认为光给钱没用,在外面飘着,不知何时才能解决住房。当地还通知,居民家具家电不会补偿,住户也不得要求赔偿。
近年来我国“80后”“90后”楼房频频成为事故主角,一方面,这些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应该采用钢筋和水泥的地方减少了或者被取消,甚至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使用,这样建成的房子连个钉子都钉不进去,一钉就掉沙子,成了孩子玩的“沙丘上的城堡,一推就倒”。
另一方面,在我国,破墙开店、野蛮装修屡见不鲜,在我国北方曾有这样的例子,住户装修为了美观,竟然把房屋的承重墙都打穿,把暖气片包在里面。在北京人济山庄,业主曾用六年的时间在楼顶修建了一千平米的违章别墅,他根本没想到,每往楼顶的假山添一块怪石,就是把自己房屋安全砸掉了一块砖。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说过:“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5的国家,而建筑寿命却只能持续25-30年。”相比之下,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这次事故好象一记警钟,告诉人们:如果漠视房屋质量安全,就是拿生命当儿戏。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著名经济学者马光远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在2013年和2014年初的时候,这次倒塌的奉化居敬社区原29幢居民楼都被鉴定为C级危房。改革开放后,为了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很多地方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有些楼房"未老先衰",这和当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楼房建设速度是不是有很大的关系?
马光远:我觉得这个叫"快餐"真的是名副其实,我们在以前可以讲住房严重不足,那么为了满足大家住房的需要,可能“萝卜快了不洗泥”,这是一个特定的阶段,但是我们想说的是恐怕我们现在的危房包括品质不过关的,包括短命的这些住房可能还在延续,也就是除了80年代、90年代那个特定的阶段,你比如说我们材料本身要求可能不是很严格,所以整个建筑的整体的设计不是很严格,导致我们现在出现了很多很多很尴尬的建筑之位,那么到现在为止我们想问的是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还在继续发生,这是最可怕的,当然我们现在看到包括北京在内,我们有很多的以前80年代、90年代的建筑真的*9个说外观真的没法看,第二个说里面的品质,包括我们说安全的隐忧无处不在,这种情况本身我觉得既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那么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呢?就是有没有必要我们看到一个80、90年代已经出现这种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后有没有必要进行一个全国性的普查,这个全国性的普查不仅仅指的是80年代、90年代的,而且是近几年出现的,比如说前几年出现的什么"楼倒倒"、"楼脆脆"。
经济之声:"楼歪歪"。
马光远:"楼危危"等等,说明这个情况在延续,所以我个人不认为这是一个时代话题,是一个过去的它属于一个80、90年代的一个独特的命题,而是一个连续剧,这个连续剧可能还在上演。
经济之声:这样的一个连续剧如果还在上演的话确实有必要进行一个整体的普查和修补。另外我们再来看一下个案,奉化市政府方面表示,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进行补偿,时间暂定为一年,并另加一笔5000元的一次性补偿。但这个方案始终没能得到居民的认可。您对这个方案怎么看?对受害者应该有怎样的赔偿机制?70年产权的房子,如果20年就被鉴定成危房。是否有权要向开发商索赔?
马光远:我觉得事实上这个事本身简单的讲我们可以讲有几种责任,*9个是民事责任,就是建筑质量本身不过关导致出现问题以后那么谁卖给你的房子,你应该向谁索赔,这是*9处责任。那么第二处责任是什么呢?因为建筑本身质量有一个监管问题,这个监管问题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来监管,那么政府相关部门他肯定有一个认为这个建筑质量合格以后,有这么一个认证,这个认证完了以后才可以把这个房子卖给我们居民,那么你的这个认证本身现在来看的话肯定是假的,也就是说你拿质量不合格的房子,你认证成质量合格的房子卖给居民,那么你有监管失职之责,你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第三处责任我想是什么呢?就是在整个的建筑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我们的建筑为什么没有一个持续性的监管,也就是说一个建筑因为它毕竟是一个长效的,它是一个固定资产,刚开始你认定可能是合格的,但是过了很多年可能不合格了,如果认为限有标准不合格的话,我们怎么样进行修复,怎么样进行对它的质量本身进行一个提升,我们相应的机构是不是也有实质的动作。
经济之声:这就提到了咱们之前说的它已经在2013年、2014年初就被鉴定为C级危房,但是鉴定成危房之后大家还是继续居住在这里面,并没有什么后续的措施。
马光远:所以仅仅的说让政府去补20块钱、30块钱,或者说一次性的补偿多少,我个人认为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现在最更多的还是应该得明确每个主体的责任,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说如果是当年没有相应标准的话那么怎么办?第二个是监管部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因为这样的案例本身不是一个个案,而是以后我个人认为可能会集中性的出现。
经济之声:那么如果从法律和法规的层面上来说,现在如果说要是为了避免"楼脆脆"、"楼歪歪",当前的法律、法规是否足够完善?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马光远:我觉得事实上我们现在出现很多各种各样的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有法不依,就是我们现有的法律,比如说规定是谁的责任,这个都有明确责任的,你比如监管的责任,比如说开发商的责任,那么如果有相应的责任的话我们根据责任去。那么第二个是什么?是无法可依,也就是说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以后事实上找相应的法律你就说怎么赔?赔多少?具体的一些规定我们找的话也找不见。而且我们现在看到中国一旦出现房子建筑质量出问题导致大家住的出问题的话,一定会引发一个不好的一个事件,为什么?我们可能每一个房子真的不是说一代人的财产拿进去了,很多情况下可能是三代人的拿进去了,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得不到扩散处理,得不到一个很好的解决的话,大家的情绪是会比较激动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一方面可能还是要完善法规,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体制内要很好的解决,一定要很好的解决,因为毕竟来讲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讲房子是他最最重要的一个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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