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网:省属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转—调出


  一、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填写后可自行打印);
  2. 《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网上填写后可自行打印,会计证发证日期为2012年8月1日前者提供);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流程:
  1. 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每年的继续教育(2011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可办理调转后到调入地参加);
  2.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以及《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
  3.在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上*9点所列要求的材料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递交调出省外申请;
  4.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调出档案包;
  5.自调出之日起90日内,根据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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