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工作
 
  管辖范围:全市政府系统符合申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政策依据:1、《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组通字【2006】27号)
  2、《河北省公务员登记工作暂行办法》(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事厅 冀组通字【2007】28号)
 
  申报材料:
  1、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审批情况表;
  3、申报单位人员花名册;
  4、编委或编办批准的“三定”方案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审核申报材料,上报局[*{a}*]审定;
  2、市政府主管[*{a}*]批准,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3、公务员局下发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文件。
  办结时限:待省公务员局审批
  承办部门:考核奖励处
  承 办 人:杨进丽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606室
  联系电话:8668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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