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第12号部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办对2014年10月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省直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办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396769。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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