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做好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杭州市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涉农资金管理要求,该项目首次探索运用因素分配法分配市级补助资金,具体因素包括:当地畜牧产业发展状况、当地具备建立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条件、当年可实施项目任务和各地财力状况等,综合根据各因素情况确定市财政对县级补助额度。
 
  同时,办法明确市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县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规模养殖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和家禽定点屠宰场(点)禽类动物尸体处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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