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
 
  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杭州国税办税手册(2013版)》中“发票管理类”编号为54的“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
 
  特此告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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