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财务实行全面改革,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集中代理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业务,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工作全过程监管,增强了乡镇的依法理财意识,强化了预算约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改革管理模式。即对沿用了二十多年的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将全县15个乡镇的总预算会计业务全部实行县级集中代理,不仅解决了大部分财政所业务岗位人员调配难的问题,而且能够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对乡镇财政的业务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业务管理。按照“乡财县管”原则,及时加强乡镇财政日常业务管理。即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监督预算执行,负责管理乡镇财政预算指标、资金拨付,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登记会计账务(簿)、编制会计报表,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监督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单位会计的收支核算。
 
  三是加强监管手段。遵循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坚持乡镇“五权”和“五统”原则,即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审批权、资金使用权、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和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管理原则。县财政通过“以票管收”和“票款同步”等监管手段,直接监督乡镇所有收入及时足额上解;通过进一步规范乡镇的支出项目与支出顺序,更直观地了解乡镇的资金活动情况,加强对乡村财政财务的核算与分析管理,为保障乡村机构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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