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1. 立盟;立约;约定。
  《史记·苏秦列传》:“要约曰:‘ 秦 攻 楚 , 齐 魏 各出锐师以佐之。’”《旧唐书·崔胤传》:“臣今见与 茂贞 要约,释两地猜嫌,早致万乘归京,以副八紘恳望。”《朱子语类》卷二二:“如今人与人要约,当於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
 
  2. 指契约、盟约。
  《明史·外国传三·日本》:“ 宣德 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 清俞正燮《癸巳类稿·缅甸东北两路地形考》:“ 缅 目 渺茫莫 报曰:‘愿以两军适中地,筑坛受要约。’”夏丏尊叶圣陶《文心》二三:“她便和 慧修 要约:不可在学校里看。”
 
  3. 控制;约束。
  《资治通鉴·周赧王四十二年》:“王之地一经两海,要约天下。”胡三省注:“要约,犹约束也。” 清 唐甄 《潜书·尚治》:“廉耻之心亡,要约之意轻。”
 
  4. 邀约;邀请。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佑四年》:“ 交趾 累移文乞会兵讨贼,而朝廷久未报。观其要约甚诚,纵未能灭贼,亦可使相离贰。”
 
  5. 简约洗炼。
  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情采》:“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
 
  6. 犹要紧。
  宋朱熹《近思录》卷三:“学者先须读《语》《孟》,穷得《语》《孟》,自有要约处,以此观他经,甚省力。”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