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则是高顿网校的小编在12月19日礼拜五为您精心编辑的一篇黑龙江大学的新闻——宣传法制助未成年人学自护的是黑龙江大学,请认真阅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6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近日,黑龙江大学第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
 
  当天,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邹文静、王艺淼来到了重庆市潼南县太安镇太安小学,向孩子们讲解了基本的法律知识。为了响应当地法制宣传政策,她围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们介绍身为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应该遵守的基本法律法规,向他们灌输了基本的法律保护意识。而后她采取模拟表演的形式,设置了生活中常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环境,由学生们亲身体验危机情况并学会如何应对与救济。活动时,学生们都聚精会神、认真思考、踊跃发言,并表示以后会认真学习法律,好好保护自己,理智地对待人和事。
 
  会后,邹文静表示,对于法制宣传,未成年人也是急需引导的一个团体。虽然他们不懂一些深奥的法律道理,但是用他们易于理解的方式灌输法律意识是相当必要的。要让孩子们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不能以暴制暴、要用理性程序解决矛盾。并且对于生活中常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要给予介绍并传授脱困措施,提高孩子们的警惕性。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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