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法建立账簿的纳税人,应采取什么样的建账措施呢?高都网校小编邀您一起来了解,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对生产规模小且确实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在建立账簿的处理上,可采取以下措施:(1)可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2)聘清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等;  (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纳税人应当注意,建立账簿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纳税人应当按照这些规定,逐步完善建立账簿。
  高顿小编寄语:生命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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