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决策层已经大体弄清了上世纪90年代之前,银行业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的构成。大约有30%的坏账是不同层级的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或制造个人政绩,命令银行给个别项目放贷导致的。另30%左右的坏账用于支持国有企业,确保它们不致倒闭。一些问题尤其严重救不活的国企,政府如果下令其关闭或合并,它们留下来债务也沦为不良贷款,这部分构成银行坏账负担的10%。另外10%的坏账来自“地方的行政环境和司法制法的行政环境”。 除了这些直接和政府有关的坏账外,还有20%的坏账是银行自己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这一部分中相信有相对大的比例涉及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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