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召开2013年业绩报告发布会,工行行长易会满在发布会上表示,这几年,工行与信托业合作良好,主要体现在两个业务,一是代理收付,二是代客投资。
 
  他表示,关于代理收付,工行坚持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只要是金融业务肯定存在金融风险,出现几笔风险是很正常的,包括信托业,关键是要理清职责,谁的职责由谁来负责。目前工行的代理信托收付的量并不大,总共只有117亿元,一共就是24个项目。工行内部调查后发现,这些项目总体是可靠的。工行实行严格的限额、名单准入制、动态调整和结构调整来防范风险。
 
  关于代客投资,工行实行全流程的表内管理,自主性更强一些,总体风险控制得很好。
 
  对于今后若出现问题,工行是否要承担风险,易会满指出,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履行。实际上这也是银行与第三方合作时的基本原则,只要我们履责到位了,卖者是可以免责的,买者是要自负的,工行不存在兜底或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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