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高顿网校小编在12月29日礼拜一*7发布的哈尔滨国税局的新闻是——修订销售额扣减项目备案有关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精神,现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公告2014年第2号)第二条销售额扣减项目备案*9款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不得执行差额征税。”的规定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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