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顿网校小编于1月5日星期一专心致志为您整理了一则融资融券的文章——融资融券与股票质押融资在资金融出主体上的不相同。

  融资融券在各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
 
  我国当前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

  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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