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精河县地税局,采取三项措施助推涉税外部信息交换平台正常运行。
 
  精河县地税局为保证涉税外部信息交换平台的正常运行,积极加强同各涉税信息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数据采集、传递制度,为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源。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该局规范信息采集标准,统一录入口径,充分依托外部信息,与国税、工商、房产、国土、城建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加强沟通和交流,做好差异信息的及时互换,确保涉税信息的准确规范。
 
  利用住建局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信息、房屋开发施工动态信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等,实施“先税后证”制度,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和二手房转让税收秩序。
 
  该局从源头上提高纳税人申报信息的质量,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是征管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源之一,它的质量严重影响着税务系统数据管理的质量。通过利用纳税服务QQ群、税企互动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化工具,及时解答企业财务人员对数据填报的咨询,使纳税人准确填报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文章来源:精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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