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国税局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围绕国税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关于对办税服务厅实施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窗口设置标准化、内外标识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制度标准化。全市有5个办税服务厅推出“双屏同显”服务模式,方便纳税人咨询和核对办税内容,增加办税透明度;7个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评价系统,纳税服务实现实时电子信息化管理;192个服务窗口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服务,真正把办税服务厅建成“服务优质、办税高效、纳税人满意、社会认可”的办税场所。
 
  二是规范业务流程,梳理和简化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各类表征单书。制定下发《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基本服务制定规范(试行)》,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行为,认真落实办税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导税服务制、预约服务制、提醒服务等八项制度。履行各项公开承诺事项,大力推行以网上办税为主的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推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极大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三是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出发,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机制和业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办税服务厅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应急处理方法及文明礼仪和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心理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及业务水平,确保窗口人员综合素质达到“一岗多能”的服务要求,稳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四是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好普通发票供应和管理工作,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在手续完备的条件下,提供普通发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征纳矛盾。
 
  五是高度重视纳税服务投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开展,在办税服务厅显要位置公布省、市、区局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告知纳税人投诉范围、方式和要求。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受理、网上征纳互动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便利的投诉渠道。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对纳税人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六是通过多种方式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并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编制的《税收优惠政策选编》,收集整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电子稿,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昆明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征纳互动平台予以公布,以供广大纳税人下载学习,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有效促进征纳双方和谐融洽。
 
  文章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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