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西宁国税局按要求早谋划、早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落实好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国税网站、税企QQ群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途径开展优惠政策宣传,让广大纳税人快速、准确、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加大纳税辅导力度。通过电话、上门或现场对纳税人进行辅导,详细讲解政策调整后申报表填写等办税知识,帮助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使纳税人掌握和熟悉办税业务流程并如实申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强化后续跟踪管理。加大对临界点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
 
  文章来源:青海新闻网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