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9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9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调整成绩有效期
 
  *9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9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其他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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