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男,1959年出生于吉林,经济学博士。
 
  王兆星同志先后在陕西财经学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工作。长期从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工作,作为中国代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代表银行业参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主持过中国银行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评估、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研究规划、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业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和风险预警等重大课题研究,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是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生平
 
  1978.09--1982.07 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生
 
  1982.07--1985.07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8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员
 
  1987.09--1990.07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身份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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