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税务总局召开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视频会议。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指出,督察内审部门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督察内审履行职责、保驾护航的过程,也是通过努力在自身建设上实现现代化的过程。
 
  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好当前督察内审工作,冯惠敏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工作站位。要加强监督和保障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实事求是,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税务机关立行立改,纠正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任务开展监督,紧跟营改增扩大行业试点、资源税改革、推进房地产税、环保税立法、清理税收优惠、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等改革中心任务,主动开展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重大经济决策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把握重点,有为有位。要认真开展“三审”,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实施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专项资金的自查和抽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作风转变;围绕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加强督察,重点监督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行为,关注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的后续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可能产生的执法风险,促进职能转变;要关注案件高发岗位和环节,通过检查一项来规范一块、促进一片,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的建设性作用。
 
  三是努力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督察内审工作信息化平台,以试行绩效管理为契机,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把以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强督察内审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督察内审经费保障,实现督察内审工作的新突破。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效。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纪律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提高督察内审自身建设水平,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过硬队伍。
 
  文章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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