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李敬辉带领调研组来绵,就我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希望我市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推灾后恢复重建。
 
  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法兴,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炜陪同调研。
 
  李敬辉一行先后来到北川老县城和新县城,在老县城地震遗址前凭吊了“5·12”遇难同胞。在北川新县城,李敬辉察看了县城灾后重建规划,现场听取了各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据悉,除城乡住房外,上级财政目前已安排我市中央重建项目资金180多亿元,我市正按规定用于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灾后重建项目。为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联合审查[*{a}*]小组,负责对全市灾后重建政府性资金使用进行审查。市县两级财政专门成立了“恢复重建资金管理[*{a}*]小组办公室”,由主要[*{a}*]亲自负责。为规范和优化决策程序,市政府先后制定了《绵阳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绵阳市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资金使用和监管办法。在强化监管方面,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的“绵阳市灾后重建监管[*{a}*]小组”,及时发现、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在中央资金的安排上,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的原则,将政府性资金优先用于“最民生、最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等控制指标实施。
 
  调研组希望,在灾后重建决胜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资金,将资金的效益发挥到*5化、a1化。把钱真正用到老百姓身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
 
  本文来源:绵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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