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大灾难,如何*5化规避风险?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从成都来的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美国加州州立大学MBA潘席龙。
 
  地震险应该强制
 
  《 中国经营报》:震灾以后,你认为保险制度该如何补救?
 
  潘席龙:保险肯定是要做的,但只靠保险不行。我们国家的保险公司发展得离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而且普通民众从小就没有保险意识。
 
  这次地震给很多人带来了保险意识,让所有家庭对房产都做保险也不现实,但救灾保险应该很好地完善。比如说100平方米之内做强制保险,这种强制保险能够广泛地增加资金来源,超过这个范围之外的做商业保险。
 
  强制保险的比例根据不同地方、灾害发生的频率、经济发展水平,分区域由国家统一定价,就像现在汽车强制保险一样。因为地震险很难预测,所以很难做商业的,一般是个人承担一部分,保险公司一部分,国家再承担一部分,或者还有特殊基金承担一部分,有多家机构共同出资,不可能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
 
  《 中国经营报》:此前救灾基金一直没有实质进展,背后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潘席龙:两年前保监会就提出来做救灾保险基金了,没有做下去很大原因是各方面很难平衡。比如有人认为应该由保险公司去做,保险公司觉得我们已经做了保险了,已经承受很大风险了;银行说我又不是做保险的,为什么要出钱呢?
 
  但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平衡点了,谁承担多大风险,谁有多大收益。比如说银行,别人不保险,你利息就付高一点儿,其实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出一点儿。还应该成立巨灾补偿基金,当保险和再保险都无法履约的情况下用它作为补偿。
 
  应该市场化运作巨灾补偿基金
 
  《 中国经营报》:你提议建立巨灾补偿基金,具体如何运作呢?
 
  潘席龙:地震这种灾害不一定频发,但一旦发生,损失就非常巨大,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省能承担的。中国台湾、日本都有专门的地震救灾基金,我们也应该有长期的补偿基金,补偿基金和地震基金也应有所不同,背后还需要企业化的法律化的运作。
 
  我们国家是世界上公认的灾害频繁的国家,而且大灾害居多。什么叫巨灾,需要国家出台一个标准。之所以考虑巨灾,就是很多灾害可能是同时发生,任何一个灾害损失都比较大。
 
  《 中国经营报》: 按照你的说法,巨灾补偿基金实质上是否大部分转移到买房者身上?投资者会认可吗?谁来做担保?
 
  潘席龙:我们是最终的受益者,巨灾补偿基金当然该我们出。当然政府也会出一部分资金,比如台湾是40%,但这个基金会发挥更大的杠杆效应。
 
  该基金机构可以来发行债券,这个债券盈利比较高,风险也大。债券运作过程中是有风险的,投资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它应该以财政作为担保,这样大家才敢买。不然,它除了承受巨灾的风险,还要承受投资风险。这个机构政府应该来担保。我相信市场上永远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大家都不看好它,那它的价格自然下跌,但达到一定范围还是有人买。
 
  眼下是基金筹备的一个很好的机会,股市不好,楼市不稳,债市太少,设立这个基金是个很好的机会。一个机制应该尽快成立,哪怕存在问题也可以不断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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