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粟认为,湖北有关部门和企业需要重新认识长江经济带崛起形成的新格局对新体制和新模式的战略影响。
 
  新格局带来四大变化
 
  首先是新格局,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由于实施了包括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产业转移的系列政策,中国东中西地区的经济规模和增长速度出现四大变化:
 
  一是中部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占全国比重19.73%上升到2013年的22.4%,经济增长出现西部特快、中部较快和东部回稳的趋势;二是中部沿江四省经济增速明显高于河南与山西;三是湖北以钢铁、汽车、光通讯等为代表的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四是武汉作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功能因交通基础设施和东湖高新区辐射功能而得以有效释放。
 
  新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
 
  其次是新体制,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决定,使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大的湖北具备了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健康发展的条件。
 
  充分认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战略作用至关重要,因为这类企业通常在市场经济中具备自激励、自适应和自约束为核心内容比较体制和机制优势。由于可预期的有支付能力的市场需求的持续驱动,该类企业在湖北不仅可以大有作为,而且也有脱颖而出的可能。
 
  新模式发挥相关地区比较优势
 
  最后是新模式,过去主要依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维持经济增长的模式将历史地由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的整合优化模式所替代。例如可以鼓励以武钢、东风等具有品牌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在中部过剩产能调整的过程中发挥“以软资产优化硬资产”的功能,鼓励以多次获得国际大奖的中铁大桥局为代表的设计产业龙头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和推行混合所有制形成“创造放大制造”的效应。
 
  应对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的新格局,湖北需要能有效防范政府和市场失灵的新体制,与能充分发挥相关地区比较优势的新模式的战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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