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财政局城西区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财政、税收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汇总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
  (三)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农牧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监督管理罚没收入,并对各种罚没收入的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对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请产核资、产权界定、转让和登记工作;负责国有则产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财政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电话:0971-61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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