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实事得到有效落实
 
  惠民实事的落实情况是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有27项,项目涉及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福建省财政部门按照“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万崇伟强调坚持集中财力办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建立健全惠民实事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省比中央提前半年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上半年,省级财政已下达3.01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二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通过财政出资,定点采购,向发行企业预拨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所需资金。
 
  三是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下达1.2亿元,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进行补助。四是在去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其他中小学校舍的维修改造工作。
 
  城乡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是解决全省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的补缴问题;
 
  二是省级财政下达各县(市、区)新农合转移支付补助3.9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
 
  三是下达资金2858万元,使乡村医生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四是在全省市、县(区)全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继续向困难群体倾斜。一方面针对食品、燃气、成品油等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下达资金2.75亿元,对城市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分别提高补助水平40元、12元和10元。另一方面,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资金,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提高养老金120元;全面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等。同时,继续加大农民工就业补助、企业关闭破产安置补助等,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以农村为重点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一是“造福工程”搬迁规模、投入双扩大,搬迁规模从去年的2.5万人扩大到6万人,补助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500元,目前工程已使30多万农村居民受益。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系列社会事业建设,包括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新改建工程等,并对全省免费向公众开放的60家博物馆、纪念馆给予补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财政早在去年底就将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资金提前拨付到位,使福建省提前两年半完成“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任务,广大农村居民因此能及时收听收看举世瞩目的奥运盛会。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