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
 
  (1)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
 
  (2)储金业务营业额:储金的利息(即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
 
  (3)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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