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随着考试的临近,大家都忙碌在期证券从业的备考当中,高顿网校小编与大家同在,为大家提供*7的考试辅导资料,帮助大家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证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同时也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我们一起加油吧!
企业债券相关内容
一、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
1.改革:将之前的先核定额度,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
2.具体申报方式: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
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
地方企业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部门转报。
3.核准
国家发改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说明理由。
企业债券得到发改委批准并且经过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会签后,即可具体发行。
二、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类承销商的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
1.目的:防范证券公司因承销企业债券而出现的风险,影响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
2.证券公司从事企业债券的承销,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要求主承销商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于15个工作日出具意见。
三、企业债券在交易所市场的上市流通
企业债发行完毕后,经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买卖。
四、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的上市流通
(一)准入条件
3.发行人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近两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4.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5.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企业债券发行量的30%.
(二)审批程序
(三)信息披露
(1)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投资者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和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2)披露方式
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或《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进行信息披露。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应在安排公司债券交易流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书面报告公司债券交易流通审核情况,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人行提交该季度公司债券托管结算情况的书面报告。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前须知 高顿教育 2018-03-20 16:08:38
-
证券从业各科考试特点分析 高顿教育 2018-03-20 16:08:14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难度分析 高顿教育 2018-03-20 16:07:55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注意事项 高顿教育 2018-03-20 16:07:34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指南 高顿教育 2018-03-20 16:07:17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