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ertificateofAccountingProfession)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10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9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但自2013年7月,实行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自毕业后两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电算,需要三科同考。
 
  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第73号令》取消免考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但在管理上是为属地管理,因此需要办理调转。
 
  管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试的办法。2013年7月1日之后均采用机试考试。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天津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由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
 
  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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