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将研究指数熔断机制”话音未落,上交所、深交所和中金所7日晚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沪深300指数将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分别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具体为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一次。
 
  自1988年纽约股票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启动熔断机制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美国股市没有再发生大规模股灾。中国三大交易所拟设立熔断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表明,针对6月中旬以来股市大幅下挫对市场信心造成的杀伤,已不能单纯在股指层面进行修复,而必须深入到制度建设层面进行修复。
 
  不过,尽管境外熔断机制已被证明能够有效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但在不同市场能否起到同等效用仍是疑问。A股与美股的*5不同在于,本身已经有了涨跌停机制。从本质上看,涨跌停机制与熔断机制都属于刚性的价格干预机制,过度的价格干预有可能成为一把过于锋利的双刃剑,在抑制股市过热情绪的同时,也将对股市的自由判断、自由交易空间形成抑制,这有可能使旨在给市场一个“冷静期”的熔断机制,变成下一个交易日的杀跌工具。
 
  比如,近年股市多呈现出下午“两点半行情”,实施熔断机制虽然能够防止当天“两点半行情”大起大落,但也可能将本该当日宣泄的情绪堆积到第二个交易日宣泄,延长股市释放压力的时长。
 
  又如,由于现在股指期货市场日内交易已被限制,在贴水情况下,股指期货交易者只能通过在现货市场抛售股票获益。实施涨跌停与熔断双轨干预机制,尽管能够保证现货市场的相对稳定,但代价是进一步削弱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功能。
 
  再如,设定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这提高了相关股票的安全边界,但同时,那些对指数影响甚微、不属于沪深300的股票仍然可能出现连续跌停,这些板块因为有可能成为做空渠道,安全边际相对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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