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京举办的“贯彻落实新《基金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孙杰表示,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一年来,我国基金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而重要的变化:新一届政府拉开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序幕,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政策取向初见端倪;国际资本市场逐步回暖,国内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潮流涌动;新《基金法》颁布及配套规章制度陆续推出,行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有实质性改善;证监会“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在基金行业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更加成为行业的自觉行为;行业创新为市场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信托、保险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蓬勃发展。据有关统计,截至一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资管规模3.6万亿元、券商资管规模2.8万亿元、信托资管规模8.7万亿元、银行理财余额7.0万亿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2000亿元、PE/VC可投资本量5.0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0万亿元;公募基金发展情况转好,去年6月至今年4月,基金份额增长12.5%,资产净值增长21.2%,在沪深300指数下跌7.0%的情况下,股票型基金平均收益3.3%。此外,QFII 等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国内市场程度进一步提高。一个开放、包容、多元、竞争的资产管理行业格局初步形成。
 
  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参与下,协会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做好行业服务、完善自律管理架构,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协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近期工作安排简要报告如下:
 
  一、协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参与新《基金法》修订,组织行业贯彻落实。协会积极参与新《基金法》的修订工作,收集整理行业意见建议,关注媒体反映,及时转呈监管部门和立法机构。新《基金法》颁布后,协会即要求行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组织了6期新《基金法》培训,249家会员机构17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落实新《基金法》精神,发布了《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入会工作指引》,吸纳相关机构入会,会员数量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协会会员总数已经达到390家,其中基金管理公司78家、基金托管机构19家、基金销售机构72家,基金评价机构10家,私募投资管理机构73家,证券、期货、保险等资产管理类机构71家,QFII及其他境外资产管理机构24家,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各类基金服务机构24家,其他各类机构19家。
 
  (二)加快制定自律规则,逐步完善自律管理体系。新《基金法》确立了基金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证监会进一步赋予了协会具体的自律管理职能。协会研究借鉴了境外基金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设自律组织的基本设想,加快制订相关自律规则:全面梳理和修订了协会成立前已经实施的15个自律规则;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订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工作指引》、《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研究草拟了《基金管理公司章程指引》等自律规则;研究协会自律检查管理的制度和机制,草拟了纪律处分、诚信管理、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规则。同时,初步搭建了自律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了4次专业基金销售机构联席会议。
 
  (三)支持行业创新发展,推动行业加强风险管理。为完善基金产品创新机制,协会近期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评审规则(试行)》。根据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协会组织行业研究了基金管理公司个人延税型养老金投资账户问题,制定了《短期理财基金产品业务运作规范》,草拟了《黄金ETF基金及联接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组织了国债期货、固定收益、金融衍生产品、特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在支持创新的同时,协会也十分重视风险管理问题。根据新《基金法》及监管部门加强风险准备金管理的规定,协会草拟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自律管理细则》。为保证基金证券交易结算安全、防范结算风险,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格式文本)》。启动了《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申报指引》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就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风险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通道业务风险、软美元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四)参照国际经验,探索从业人员管理新机制。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是成熟市场自律管理的核心,也是协会的重要职责。根据新《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协会初步研究了基金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体系及管理体系;恢复了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积极探索持牌人制度;调整了基金经理登记注册的条件,办理了256位新聘基金经理注册登记、692人次基金经理变更和81位基金经理注销工作;建立了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备案制度,完成了204位副总的备案工作;强化了从业人员后续培训,举办了18期境内培训、2期境外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达到3200多人次。
 
  (五)认真听取行业意见建议,努力改善会员服务工作。协会成立以来,广泛听取了各类会员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梳理分析后认真组织研究落实。协会组织了关于基金行业税收问题、反洗钱问题、美国海外税收法案等问题的研究,启动了基金机构直销电子化交易项目的研究,重新编制了基金业估值指数,对基金费率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提供常规的数据信息服务,每周编译《国际动态简报》,向行业及监管机构介绍国际资产管理行业的*7动态;按月发布基金市场数据;按季度与美国投资公司协会交流基金规模及销售数据,并向行业通报全球数据;编写《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等年度报告。
 
  (六)组织开展行业宣传,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协会成立以来,始终将行业宣传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一是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媒体对行业的了解,为相关媒体提供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服务;
 
  二是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媒体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组织体系,帮助媒体及时了解行业*7动态;
 
  三是支持专业媒体就行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客观真实的专题报道。
 
  同时,继续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投资者情况调查,深入了解掌握投资者情况以及政策制度的实施效果;优选会员单位投资者教育产品向投资者推介,并根据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需求,研究制作投资者教育产品;积极推动建立证券媒体与基金评价机构的协调机制,共同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七)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行业提升国际化水平。
 
  一年来,协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重要成效:
 
  一是认真组织国际交流,向国际同行宣传、推广中国基金行业,组织25家会员单位分别参加了全球投资业绩标准年会、英国另类投资协会年会和美国投资公司协会年会,拜访了美国金融稳定委员会、美国证监会、英国金融服务局和财政部等并与之建立了交流关系。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行业组织活动,成为国际基金业协会(IIFA)会员,与美国ICI和MFA、欧洲EFAMA、英国AIMA等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关系,了解境外基金行业*7发展情况和监管政策变化并提供给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
 
  三是成功组织“第11届中国基金业国际论坛”、“国际经济年度论坛”以及《专家讲坛》,邀请境内外行业专家就行业发展的*7问题进行广泛交流,2700多位从业人员参与其中,为我国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了国际经验。
 
  (八)积极筹备私募基金的自律管理工作。新《基金法》授权协会对私募基金实施自律管理,要求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案。为此,协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是吸收其他类资产管理机构加入协会成为特别会员,听取行业意见,提供行业交流和专项培训等相关服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打下基础;
 
  二是在广泛调研、借鉴境外私募基金监管的基础上,配合证监会起草的相关办法,草拟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办法》、《非公开募集基金自律检查规则》等一系列规则;
 
  三是初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系统的开发工作,邀请部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了系统测试;四是协调、推动了私募基金开立账户等行业十分关心的发展工作。
 
  一年来,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迅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工作成果的取得,离不开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帮助支持,在此,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的各位[*{a}*]、各会员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协会处于初创阶段,力量弱小,经验不足,我们的工作离行业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面对日益丰富的会员主体,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行业提供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自律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影响力有待加强。协会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协会近期工作的几点设想
 
  当前,基金行业站在改革创新的新起点上,新的形势对刚刚周岁尚处于蹒跚学步的基金业协会来说,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和新《基金法》赋予了协会行业公共服务的重要使命。新一届政府提出,政府工作重点要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新《基金法》赋予了协会对基金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职能。中国证监会在加快取消行政审批过程中,将许多非行政监管职能转移到协会这个平台,对协会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近日,肖钢主席要求证券监管系统加快转变机构职能,对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逐步地放、放到位;法律允许放的,抓紧放,法规还不允许放的,修订法规条例后逐步地放。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监管部门简政放权要求协会为行业提供更多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如制订并推行各类行业标准和a1行为准则、提供各类专业培训,对从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这就要求全体会员和协会转变观念,提高自我管理的意识和主动性,探索新型的自律管理模式。协会盼与行业同心同德,携手共进。
 
  其次,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了基金行业创新及国际化进程,要求协会工作更加专业化、国际化。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将给基金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资本形成将会加快,纷繁复杂的产品将应运而生。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为市场带来机遇和不确定性。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将在各个层面增加竞争性,包括国际竞争。基金业融入全球统一市场是大势所趋,要求协会有更加国际化的视野、更加专业化的手段,为行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协会愿与行业戮力同心,共创辉煌。
 
  第三,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基金行业市场化进程加快,客观需要拓展协会自律管理的平台。多层次市场逐渐发展,市场准入不断放宽,基金业将呈现市场主体百舸争流、产品百花争艳的新局面:私募基金被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外资银行可以获得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资格,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将不断提供种类繁多的投资产品。行业充分竞争和市场化发展要求协会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协会工作将以贯彻落实新《基金法》为主线,围绕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竞争的资产管理行业,依靠全体会员,凝聚行业智慧,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改革创新,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高行业诚信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与行业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受人尊敬的资产管理行业。未来一年,协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住金融业改革机遇,促进行业持续创新发展。组织行业加强对创新业务、改善发展政策环境的专题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创新愿望和政策支持需求,不断改善创新发展的环境;做好创新产品专家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产品创新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研究制订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规则,探索促进行业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入先进的理念、经验和技术;关注行业系统性风险,制订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组织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机构一般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工作。
 
  (二)扎实做好协调统一的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开展基础性服务工作。
 
  一是启动协会《章程》等基本规则的修订工作,调整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结构,加强对协会工作的组织[*{a}*]。
 
  二是建立和完善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研究新业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其自律管理和政策咨询作用。
 
  三是逐步建立不同类别会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各专业领域重点问题,落实各项自律措施。
 
  四是加快自律规则体系建设,适应不同类别业务的发展特征,制订协调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则。
 
  五是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等各类基金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探索基金业务的外包模式,逐步实现专业化分工,降低行业运营成本。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法律授权和有关规定,完善并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建立起安全、可靠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系统,有条不紊地做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及相关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私募基金发展所需的政策措施,解决开设账户等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关注私募基金的销售适用性和客户资金安全问题,核查登记备案信息真实性,加快建立以人员管理为核心的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体系。
 
  (四)完善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一是完善适合行业不同参与主体的从业考试制度,如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销售从业考试、高级管理人员和持牌人法律知识考试等。
 
  二是对公募和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登记管理。
 
  三是探索关键岗位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持牌制度,对投研人员、合规负责人、私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实行注册管理。
 
  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和专业培训,2013年计划举办42期培训活动。五是强化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对违纪人员实行纪律处分。
 
  (五)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加强行业与媒体的互动,建立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客观宣传行业发展情况,促进投资者和社会对行业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开发各种投资者教育产品,丰富投资者教育专栏内容,改进、完善投资者调查与研究工作。
 
  三是研究建立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机制,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诉求。四是推动行业忠实执行基金产品销售适用性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更好服务于行业国际化
 
  一是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知名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固定联系机制,根据行业需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
 
  二是筹建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研究行业开放与国际化问题,为会员机构的国际业务提供交流平台。
 
  三是组织行业力量研究国际*7动态,积极探索参与国际竞争的合理路径。四是继续吸纳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加入协会,促进会员之间交流合作。
 
  当前,我国基金行业处于重要的发展阶段,行业繁荣和持续发展需要各参与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恒久努力。协会愿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 紧密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自律管理方式,改善服务、坚持创新,为推动行业发展、建设一个强大的资产管理业不懈奋斗!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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