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期限
 
  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2、申请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官网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办证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报名官网相关证书办理入口申请办理。
 
  3、申请材料
 
  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以及学历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4、证书调入
 
  跨省调入: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省内调入: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某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日起90日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5、证书调出
 
  省外调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省内调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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