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9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崇德、至爱、博学、尚美”为校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学校目前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4个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点,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
 
  学校着力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和优势,在全国*9个设立女性学系、设立中国妇女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建设中国女性图书馆,在国内高校率先招收女性学专业本科生和以妇女服务、妇女维权为研究方向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资格,2012年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基地。
 
  学校将继续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在引[*{9}*]进性别文化、推动性别研究方面有重要影响,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型女子普通本科学校,努力成为全国妇女教育研究中心、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妇女干部培训中心和国际妇女教育交流中心,为建设一流女子大学而不懈努力。
 
  历史发展
 
  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87年,为满足各界妇女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学校进行迁址、扩建,并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到2011年,学校已成为具有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妇女干部培训及研究生独立办学资格等多层次的高等学府。
 
  学术交流
 
  2013年6月17日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女性学系和加拿大Nipissing大学性别平等与社会公正系、社会福利与社会发展系联合主办的“政策与实践中的性别平等:中国与加拿大的经验”学术交流会议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第六报告厅召开。加双方就“中国残障妇女状况与发展研究”、“防止性骚扰的立法”、“男女同龄退休”、“中国妇女参政政策研究”等性别与公共政策领域的热点议题做讨论。
 
  2013年8月24日全国高校女子体育研讨会暨首都高校第四届女子体育论坛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全国各地高校的专家学者就如何上好女生体育课,如何给女生创造参与体育的机会,如何做好高校女子体育研究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2013年1月25日,法学院副院长李明舜、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全国妇联儿童部副局级巡视员向阳、北京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高蕾、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文娟、律师刘会丽、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北大法学院特聘诊所指导教师于蓉分别作了主旨发言,并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的老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教学建设
 
  本科
 
  学子
 
  截止2009年,学校设立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84个,其中有10多个项目得到北京市教委的立项。建设了社会工作、学前教育、法学和会计学4个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了12个校级教学团队,其中1个教学团队成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1个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了14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有3门课程成为北京市精品课程;建设了5门双语课程建设项目;3本教材成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评选了2本校级精品教材;建设了特色专业和特色教材8本,有3本教材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3本教材成为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建设了妇女儿童发展与教育实验示范中心,并成为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了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学实验室20余个、教学实习基地68个,其中有1个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北京市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不断总结教学成果,共有25项教学成果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其中2项教学成果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研究生
 
  学校于2008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首批合作专业有4个,分别是:社会学、学前教育学、民商法学和会计学。2010年,新增企业管理和金融学两个合作专业。截止2013年,学校共有硕士生导师24人,在校生27人。[5]
 
  2010年,首届毕业生6人顺利毕业,并因学业突出得到了东北师范大学的肯定。其中,1/3的学生考取名牌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2/3同学选择在北京、深圳等城市就业。
 
  2012年12月,学校成功获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3年开展培养社会工作(妇女服务方向和妇女维权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合作交流
 
  截止2011年,学校接待过来自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访问团,并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招收来自韩国、蒙古、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学历生,同时每年招收短期汉语进修生50余人。此外,学校每年还会接待来自中国以外姐妹院校的游学团,如:美国布雷诺女子学院、丹麦的教育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暑期项目,安排游学团的汉语文化课的学习及中国文化相关课程的学习。学校开展与中国以外的高校及女子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如日本九州女子大学、韩国梨花女子大学、美国密西西比女子大学、瑞典耶夫勒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等开展交流生项目。
 
  文化传统
 
  校徽释义
 
  校标整体为圆形,象征团结与不断发展。
 
  主体造型为三颗心组成,象征崇德之心、博学之心、至爱之心。三颗心形交叉组成的“女”字,既标志着学校是一所培养知性高雅女性人才的大学,也标志着师生对“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追求;三颗心交融标志着师生心心相连,同心同德。三颗心的外围如美丽绽放的花朵,彰显尚美之心、开放之姿和乐观之情。
 
  外围中英文组合,中文居上,表明主体性;英文居下,表明国际性。
 
  颜色采用红白标准色,红色象征理想与活力,也象征热血与忠诚,白色象征圣洁高雅,寓意中国女大学生热爱祖国、追求理想、服务社会的决心。
 
  学校[*{a}*]
 
  李明舜: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兼任。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刘利群: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宋胜菊: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刘梦:博士,教授。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编委,首都师范大学讲座教授,东北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兼职教授。
 
  王京霞: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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