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欧美经济萎缩下滑,南京某大型服装集团对外贸易出口量大幅锐减。公司多位员工拨打“12345”热线反映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
 
  高新地税局接到诉求后,立即到企业实地核实情况。原来,集团旗下企业今年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多数职工基本待岗,企业资金链断裂,因此欠缴职工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新局当即成立由分管局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专项小组制定应对方案。税务干部上门和企业[*{a}*]诚信约谈、信用提醒,并告知企业,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苏地税规[2015]4号)的规定,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主管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认定后,可以采取催缴通告等方式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公开告示,并可报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
 
  经过多次深入协商、沟通,企业[*{a}*]也意识到“信用”对企业的重要性,最终答应变卖部分资产、凑集资金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诉求人对地税局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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