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有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有限额。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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