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为体现一贯性原则,在一年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能修改在各折旧方法中,当已提月份不小于预计使用月份时,将不再进行折旧。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期不提折旧,当期减少的要计提折旧以符合可比性原则。
 
平均年限折旧法一
 
月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
 
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残值=原值×残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旧法一只与三个参数相关: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折旧的多少与“累计折旧”、“已计提月份(已计提月份小于预计月份时)”无关。
 
平均年限折旧法二:
 
月折旧额=(原值-残值-累计折旧)÷(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残值)
 
=[1―累计折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旧法中,折旧金额与 原值、累计折旧、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个参数相关。
 
如果累计折旧与已计提月份均为0,则两种折旧方法中的月折旧额是一样的,但是月折旧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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