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期后事项的时段

 
知识点:审计期后事项的时段
 
期后事项时段的划分,涉及到以下三个特殊日期:
 
1.审计报告日是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审计报告日不应早于财务报表批准日,也不能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2.财务报表批准日(也称签发日)是指被审计单位批准财务报表的日期(该日期往往与审计报告日、书面声明同日)。财报表批准日应满足两个条件:
 
(1)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附注)已编制完成;
 
(2)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
 
3.财务报表报出日(也称公布日)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
 
划分期后事项时段的意义: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不同时段的期后事项承担不同的责任。一般而言,离财务报表日越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越轻。
 
具体来说:
 
1.主动识别*9时段期后事项(主动实施审计程序);
 
2.被动识别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知悉后应当审计);
 
3.没有责任识别第三时段期后事项(除非涉及自身责任)。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