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初级职称名师团队研发,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史上最全面的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
名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攻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