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领取点,持相关材料到各领取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领取点,由各领取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领取点发放证书。领取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证书查询入口
附件2:
各领取点及电话

  领取点

  

  联系电话

  市直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

  82568205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

  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大厦23楼2326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8815230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房间

  82078241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87953658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88161167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2号窗口

  83228400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清区政府四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清河街1617号)

  87226534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

  87878600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人社局311房间(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

  84236911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人社局210房间(商河县鑫源路35号)

  84880107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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