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毕财会考〔2016〕4号
各县(区)会计考办: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及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会考〔2016〕5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5月举行。为确保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3日至16 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考务日程
(一)2016年11月4日前,各县(区)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25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1月14日至12月5日(节假日除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cn)或毕节市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www.bjczkj.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各县(区)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毕节市会计考办、百里杜鹃、金海湖新区管委会财政局未设报名点,报名人员到就近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三)2017年4月22日至5月12日,考生自行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
(四)2017年5月13日至16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五)2017年6月6日前,接收财政部下发的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等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成绩公布30日内交白底一寸证件照两张到市财政局会计考办。
六、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会计考办在报名收费中必须严格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
(二)各县(区)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三)各县(区)会计考办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毕节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8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