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8日止;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8日。各县(市、区)应于5月15日前将报名人数、考务费一并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名办法:考试报名工作统一为网上报名。报考按工作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且与报名信息表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各一份,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各县(市、区)的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商定。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得再改动报名信息和办理退考。
各县(市、区)报名点须下载《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人员名单》和《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一)各一式二份。
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报考,即使考试合格亦不予发放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