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会考办字[2017]6号

  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大兴安岭林管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举行。为了确保会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2017年11月1号—11月29号
  自治区直属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1日—12月5日
  各盟市考区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在上述网上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18年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7年10月20日前,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宜。
  (二)2018年5月1日至5月6日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日期。
  (三)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四)2018年6月1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尽快通过多种途径在本辖区内广而告之。确保广大考生知晓并及时报考。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考务科联系。
  联系人:刘吉元     苗军
  电  话:4902576    4902578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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