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考务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财会〔2017〕13号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驻兰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会【2017】32号)文,为做好兰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报名条件、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的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兰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兰州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报注册后,要求本人携带报考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县区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完成报名。
4.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6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为:
2017年11月1至30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12日。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三、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
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批次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以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时间为准。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2.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费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30前(节假日休息)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开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B塔5楼)。
3.兰州市设立了8个报名审核确认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兰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全市报名组织协调、政策解答、报名信息汇总和网上缴费对账,不负责具体报名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在公告的报名现场审核点报名审核。
4.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持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5.2018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信息网”公布。
请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审核确认点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提高服务意识,要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