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2018年本市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本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常州地区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常州考区共设四个审核领证点,审核领证点地址如下:
  三、报名时间
  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四、资格审查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常州考区各审核领证点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将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到审核领证点领证: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五、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交纳。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缴费发票的领取。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持报名缴费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分别到审核领证点领取缴费发票: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1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用书自愿订购,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请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送书地址、邮政编码、送书日期、联系电话。  九、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6月1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常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5日

  温馨提示: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门槛降低,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人员势必会剧增,随之而来的就是考试竞争压力,备考难度增加。若考生对自己没有信心考过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小编建议报个初级会计培训班,让自己轻松通过初级会计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