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关于2017
初级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的事情,小伙伴们已经由期盼、焦急、怒吼、到最后的波澜不惊了。明明考试才过了大半年,但已经觉得自己等了几十年了,初级会计证大概这辈子都不会下发了吧。但是今天高顿君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已经有一个地区开始让考生领取证书了!
通知如下:
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启动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2018年1月22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1:30),节假日休息。
二、证书领取方法 在哈尔滨市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哈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1号楼3楼A区12号资格证书发放窗口)办理。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需存入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有图有真相: 没错,哈尔滨的小伙伴们已经可以马上穿上衣服去领取证书了!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要心急,目前北京、广西、广东、海南的初级证书也即将开始领取!!根据各地区通知得知,目前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查询系统已经开始,北京、广西、广东、海南地区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可先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今年是否有自己的证书信息。
查询流程: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左侧“证书查询系统”——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输入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
注意:使用15位数的旧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及考试考生,请用当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请使用大写字母“X”进行查询。
提示: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如不符合条件的即出现“请核对查询条件,无符合人员证书信息”情况,若出现这种情况,请先查看自己考试是否已全部合格,其次核对个人信息是否输入错误,或是咨询考点是否审核未通过。
哈尔滨地区已经打了头阵,北京、广西、广东、海南也紧随其后,可见2017的初级证书真的不远了!高顿君将继续为大家关注证书领取通知的,小伙伴们还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