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年终奖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按3%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不到12000元,按10%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超12000元,不到25000元,按20%税率。
4、应纳税所得额超25000元,不到35000元,按25%税率。
5、应纳税所得额超35000元,不到55000元,按30%税率。
6、应纳税所得额超55000元,不到80000元,按35%税率。
7、应纳税所得额超80000元,按4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