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请在10月19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信息审核
1、审核对象。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
2、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6日,过期不再受理。
3、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4、信息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三、错误信息修改
 成绩合格人员如考试填报信息有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1307室进行修改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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